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取保候审

参加护士资格考试,购买使用了作弊器材,是否触犯刑法

参加护士资格考试,购买使用了作弊器材,是否触犯刑法 朋友的女儿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期间,听信小广告,购买和使用了作弊器材,后向外出售该作弊器材的人员被抓获,由此追查到购买和使用该作弊器材的人员五名,(其中包括朋友的女儿),公安办案人员认定这五名参加护考使用作弊器材的人员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窃取国家机密罪》,对这五人实行取保候审,由于朋友的女儿属于邮购人,被定为主犯,交取保候审保证金3万元,其余四人被定为从犯。每人交取保候审保证金2万元。请问这样的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处罚不当应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齐鲁一公民(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2-06-25 16: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