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条的。
可不予支付。
因欠条本身没有约定利息,虽然对还款时间具有约定,但债权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所以,在其第一次主张权利时你立即进行了还款,不用支付利息。当然,即便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限制。
你完全可以拒绝偿还利息,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不用偿还利息。
不必给他利息
可以不予支付,您经常居住地在北京,提起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