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住在我父母的房里,招的上门女婿,现在房改拆迁写的我名
您好!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欢迎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