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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在单位工作,2011年由于身体原因一年多没干13年又在此单位工作

我2003年在单位工作,2011年由于身体原因一年多没干13年又在此单位工作 我2003年在单位工作,2011年由于身体原因一年多没干13年又在此单位工作,这单位合同工没病假,没任何保险,我这不想在这家单位工作了,请问我能让单位补交保险或赔偿吗,我自己提出不干有什么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7-03-1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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