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套老公房09年的时候买产权,共住6个人,6个人签名按份共有
这是可以按照房管局的规定来办理的
这种情况不能撤销的。
无法撤销。
只有精神类智障人士的监护人才有权利,并且该等行为并未侵害该类人士的权益。还有,现在有病和当时有病,也是两个概念。
如果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签字可以确认无效,关键是他的监护人如何认为!情况比较复杂!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售后公房纠纷,有二十多年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不能撤销的。
可以起诉索赔但需要证据
初步判断,不可以。若主张无效,应当由精神智障一方来主张。
只能由监护人来主张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