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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
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 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所以此案由当地派出所接案,当时派出所让我先带我妈妈去医院。派出所说:让我先出钱治伤,等伤好再找责任人要钱。经医院诊断,右肩端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事故责任人没有去护理,现已出院但骨折部位没有愈合,现在需要有人护理、营养费生活费。对于一个受伤的家属,家住农村条件不好,加上之前在医院治疗的各种费用,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无奈之下我去找派出所帮忙解决这个问题,派出所的人说:现在联系不到这个责任人 等什么时候看见他再说。派出所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
无奈的我请求法律人士帮忙援助,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似醉非醉(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7-03-16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