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

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 我妈妈走在路边,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把她撞倒,当时报警了,由于事故发生地点离交警队太远,所以此案由当地派出所接案,当时派出所让我先带我妈妈去医院。派出所说:让我先出钱治伤,等伤好再找责任人要钱。经医院诊断,右肩端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事故责任人没有去护理,现已出院但骨折部位没有愈合,现在需要有人护理、营养费生活费。对于一个受伤的家属,家住农村条件不好,加上之前在医院治疗的各种费用,家里已经没有钱了。无奈之下我去找派出所帮忙解决这个问题,派出所的人说:现在联系不到这个责任人 等什么时候看见他再说。派出所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
无奈的我请求法律人士帮忙援助,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似醉非醉(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7-03-16 22: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