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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14年开始跟一家公司开发的工地送水泥直到现在,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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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14年开始跟一家公司开发的工地送水泥直到现在,由于去年3月15号某电视台以及质量监督部门突然曝光水泥厂无生产许可证违规生产导致该工地曝光。并导致工地方暂扣本人货款16万多人民币,工地要求赔偿损失。之后本人找过水泥厂老板多次请求协商解决此事,但是三番五次被厂方负责人拒绝,由于本人只是送货方,货款均全部是自己垫付,实在承受不起这么大损失,已经走投无路,请问像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3-16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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