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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3年给同学介绍一个请托,我当中间人,当时双方见面谈妥,费用是十万元
我03年给同学介绍一个请托,我当中间人,当时双方见面谈妥,费用是十万元 我03年给同学介绍一个请托,我当中间人,当时双方见面谈妥,费用是十万元,分三次给,第一次三万,并且双方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写好了另一方不放心,让我也在协议书上签字。我当时没考虑就签字了。后来钱让我钱让我同学拿走了,事没办成,他也不退钱,另一方就把我起诉了,现在正在执行中。我的疑问是,我们的协议不是欠条不是借条,按照法律法规能起诉吗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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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7-03-16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