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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当时负责的干部协商了,说可以补办儿子的合作医疗不过得三个月以后才能下来

已和当时负责的干部协商了,说可以补办儿子的合作医疗不过得三个月以后才能下来 已和当时负责的干部协商了,说可以补办儿子的合作医疗不过得三个月以后才能下来!可是这次住院的费用全部要我们自己掏!如果三个月之内儿子又病了还是不能报销,这些钱都要我们自己付!他们干部就没有责任吗?我可以向他们追讨本来可以报销的钱吗?因为是他们的失误造成的!政策是2015年7月下来的,当时我家是5口人儿子是2016年1月14号出生的,出生的那年就补交了16年的钱了!交17年的合作医疗的时候我家儿子已经有几个月了!而且我交的是6个人的钱,可村干部以不知道我家又生了一个为理由就把钱全退回了!可当时交钱的时候就说了是6个人!是他们的失职导致儿子没有了合作医疗,我不该找他们要赔偿吗!他们不赔的话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宝(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7-03-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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