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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购买商品房后开发商没有按期办理房产证,延期1年,应
您好,本人购买商品房后开发商没有按期办理房产证,延期1年,应 您好,本人购买商品房后开发商没有按期办理房产证,延期1年,应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每日以全款的万分之二),判决开发商违约,但是一审、二审判决说违约金比例过高、不妥当,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依据,以万分之一的比例终审判决了,请问法院的这个“不妥当”能成立吗?就是想不通法官根据什么说这个比例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东(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3-15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