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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请问不是本人的案底如何能撤销?

请问不是本人的案底如何能撤销? 朋友一孩子12岁时被落下盗窃案底,但如今征兵政审发现有案底。但经过指模和头像鉴定发现不是该孩子本人。地市级能开无犯罪证明,但在省级公安厅的系统无法消除,政审无法通过,应当如何处理。谢谢!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撤销案底?

1.是不是要找到犯案的本人才能撤销,还是只要证明无罪就可以撤销?
2.举证责任在谁?
3.向何部门提出?如何提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nao……(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7-03-15 13: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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