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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是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因总公司领导不给我们发货,于是就另外开了个公司从别人那里进货

我公司原是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因总公司领导不给我们发货,于是就另外开了个公司从别人那里进货 我公司原是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因总公司领导不给我们发货,于是就另外开了个公司从别人那里进货,现在还欠了总公司一百万左右,如果总公司以欠钱起诉我们的话我们可以用货物和别的公司的欠款来还吗?货物的价格是由哪方面决定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7-03-14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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