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他人闯入我家发生争执我的左手无名指被挤断
他人闯入我家发生争执我的左手无名指被挤断 2.28日晚9.30我女儿在单位聚餐喝多了,单位同事把她送到我家,我当时在家帮她照看2个孩子,大的8岁,小的1岁4个月。我女婿得知后气凶凶的来到我家,进门后一句话不说直接赶到卧室对我女儿进行殴打,我在客厅听到女儿的尖叫声就抱着孩子赶到卧室,看到他正在殴打我女儿,我把孩子放到床上进行阻拦与女婿发生了肢体冲突,他就用力向门外推我,致使我左手无名指第一节被挤断,血流遍地。他看到置之不理,还指着我说;陈丽亚你别倚老卖老,然后抱着孩子就走了。我但是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后,我被送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经医生诊断手指前段粉碎性骨折,前端的肉和整个指甲挤掉,需手术住院治疗,手术在凌晨2.40结束。在治疗住院期间至今,女婿石宏伟从未露面或口头表达承认错误和悔意。作为一个60岁的老人,我在承受着伤痛的同时,身心收到了严重的伤害,痛不欲生。我想通过法律,一发申诉。请问栗律师,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灵迷茫人(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7-03-14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