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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居委会是否有权私自处理居民个人物品

居委会是否有权私自处理居民个人物品 我家六楼到顶,门口空地放了两个箱子摞在一起。居委会进行清扫活动没收了我的两个箱子且私自销毁。居委会说五天前就在楼道门口张贴告示,但是我们是上班族晚上回家天都黑了根本就没注意这张告示,今天早晨我特意看了一下,一楼楼道就那样随意贴了一张比A4纸还小的一张纸。我想要回我的东西但是居委会说已经扔了自认倒霉。我想知道居委会是否有权利私自处理我的东西?我应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晨晨1963(天津)
提问时间:2017-03-1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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