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在建筑工地死亡,请问如何处理?
找律师处理
或许可以要求赔偿
这是可以按照工伤来要求承担民事赔偿的
您好,一、如果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在去医院的路上因疾病死亡的,应当按工伤赔偿。
二、你们可与包工头及承包方协商解决;
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四、工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
亲戚在建筑工地打工,由于生病去看医生意外死在路上,工地上并未和亲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建议:
1、先由公安机关确定死亡原因
2、去劳动局确认劳动关系
3、确认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此期限则无法申请。如果工伤认定成功,亲戚享受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
如是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 我的补充: 2017-03-14 11:46
1、如签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自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为工伤。
2、如是劳动关系下,看病出意外,如是交通事故,不承担同责任以上,也可视为工伤。
3、如是劳务关系,自身疾病不属于工伤。
4、至于保险,劳动关系是必须购买的,未购买由用工单位承担。
5、如是劳动关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用工单位未购买保险,由用工单位自己承担。如是劳务关系,家属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处理
申请工伤鉴定,工地是有责任赔付的。
建议委托律师,与工地的建筑方协商处理。
可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处理这种事比较麻烦,如何与包工头协商不成尽快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你好,属于医疗事故的工地不应该承担责任,你们应该找医院索赔,先把病例拿出来看看。
建议委托委托维权。
您好,可能构成工伤,工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和工地协商解决,俗称私了,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亡标准,如能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固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亲戚与工地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申请工伤的期限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超过此期限则无法申请。如果工伤认定成功,亲戚享受工亡待遇。
无论选择上述哪种方式解决,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确保自身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满意,烦请选为最佳答案,如有其它问题,也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申请工伤鉴定
1、工地或者单位对你亲戚的死亡,是否有责任,应该根据死亡原因分析认定;2、应该报警等待警察和医院共同作出死亡鉴定。
你好,建议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再要求赔偿,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好。
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
你好,属于工亡,应该有单位承担责任
可以通过仲裁方式,向单位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