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发错货谁的责任-劳动仲裁
发错货谁的责任-劳动仲裁 目前我和公司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以及拖欠工资),公司以我在工作期间发错货为由反诉要求我赔偿。
我是该公司的业务员,一年多前由于公司管理物流的人休产假,公司叫我帮忙发货(没有多发工资也没有书面说明就发了邮件),在09-3-12 ,我把两单货发反了(不是故意的),延误了1-2天,该货物是客人返修换货用的(客人的货还没有寄回来我们先给他发货),现在单位伪造了购货合同和客户的赔偿通知书还有我当天我说我自己发错货的邮件(打印的),目前在劳动仲裁,单位以我粗心大意发错货(并以公司规章制度)将我告了上去,要求我承担全责(赔偿客户损失和承担运费),我有以下几个问题请教
1.本人现有公司经理当天发给我和老板的邮件(其内容是:今天安排发一台设备型号??,是客户??年前买的盘阵出问题了,先给他们用户换一台盘阵.盘阵直接发到用户那儿.请务必今天测试好再发走.星期日(3月15日)早上一定要送到。用户地址:??
另外,,再发一台设备 型号??的盘阵到??,也是前一段时间发的一台出问题.给他们换一台.周六上午一定要送到.地址不变.
这2台盘阵先转到外测库.等收到他们返回的盘阵后转回.)
还有单位提供的当月物流对账单(其账单上写明了当月就只发了这2单货给客户)
我可以以这个邮件为证明单位是伪造了购货合同和赔偿通知书吗?
2.假如我这个推翻不了的话,单位可以追究我什么责任?(目前本人已经离职,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上面写明了 已经办理完所有交接手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0746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4-0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