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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及财产问题
孩子抚养权变更及财产问题 我和前夫,也称不上前夫,我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分开时也没有离婚手续,我们两人协商:1、孩子的抚养权归他 2、共同财产房子归儿子所有,他家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3、我每月向他支付200元的生活费。4、家里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归他,与我无关。分开后,我把每月该支付给他的200元生活费在银行开了个孩子的户头,存起来了,并没有支付给他,因为他一直是一个没责任感的人,我怕到时孩子需要钱拿不出来。他外出打工了,常年不在家,根本没管孩子,他家里人不愿意让孩子到我这来,只是我经常给孩子买些衣服玩具什么的带给他,因为我们不生活在一个地方。现在听别人说孩子变坏了,再不管就完了,于是和孩子的爸爸电话联系,怎么办,他说他不知道,我让他回家管孩子,暂时不要去打工了,他也不同意,我想自己带孩子,他也不愿给生活费。请问:我们写的这份协议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我怎样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在他不给付生活费的前提下,我能收回房子,代孩子处理掉我们的以前的共同财产(就是这套房子)吗?我们分开时,还有一些债务,是买房子时欠下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ji7……(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2-06-23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