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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有关婚姻纠纷方面的问题

想咨询一下有关婚姻纠纷方面的问题 男方于2016年7月认识了一个同在南京打工的女孩,短期交往后(大概1个月)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前往女方家四川见了女方父母,确立了婚期,同时给女方家结婚礼金3万5千块,而后在10月于男方老家正式举行了婚礼,但暂时未领结婚证,之后男女双方一起回南京工作生活。大概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以后,女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继续生活,并搬离住所,期间男方多次劝说女方回心转意但未果,且态度极差,后双方关系破裂,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礼金,而女方家拒绝返还。并且在男女双方刚开始交往期间,女方就不断以各种借口问男方要钱(诸如还信用卡,付房租等),累积有2万5千块,而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有生活开销也都是男方支付。以上所有的资金往来都有转账记录,这里想咨询几个问题:
1. 男方是否可以直接以涉嫌诈骗向公安局报案?还是只能通过法院控告女方追回钱财?
2. 如果去法院控告,是在南京的法院还是去女方四川老家的法院比较有利?(女方户口在四川,但长期在南京租住打工)
3. 如果在法院控告,被告人除了女方当事人之外,是否应该将其父母加入?(因为礼金是直接转给女方父母的)
4. 如果在法院控告,除礼金外,男方在交往期间被女方以各种借口索要的2万5千块是否可以一起追讨,法律支持么?
5. 本案在法院审理获胜的机率有多大?
6. 如果法院审理获胜后,女方家仍拒不退钱,有什么处理方式?对女方家有什么影响?
7. 关于本案,男方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资料?
8. 如果在女方四川老家的法院起诉,男方是否必需要到庭?(因男方也长期在南京生活,两地来往不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one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3-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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