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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这个拆迁政策合法吗?

这个拆迁政策合法吗? 请“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的地方标准,我们农村每户的宅基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200平米,并明确规定每户建房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140平米)。1998年,市建设局对农村的房屋进行登记,由于没有严格把关,只要是房子,不管是建在70%(140平米)外的,或者是建在200平米外的,都登记在册。我们镇的拆迁政策(拆迁政策由各镇自行制订)规定,只要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就是合法建筑,没有登记的就是违章建筑,即使建在宅基地外的集体土地上、或者建在自留地上,竹园基上等,只要房产证上有登记,都是合法建筑。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的房屋限期拆除。这个拆迁政策合法吗?如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判这个拆迁政策违法吗?在拆迁中是以地方拆迁政策为准还是以国家法律为准?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L12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7-03-13 15: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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