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商铺合同未到期乙方退铺
商铺合同未到期乙方退铺 商铺合同未到期乙方退铺,铺主说合同已签约三年,需退租,视为违约,但押金5000元,我是否不能收回?租凭合同内容这样写:租期:2012年1月1日到2014年1月1日为租任期。租金:每月租金壹仟肆佰元整,每月1号交付甲方租金,为一个月开始租金。按金:一次性伍仟元整形,合同期满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伍仟元整。每月1号交租金,超过五天不交租金,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按金作为韦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肥女(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06-2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