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类事件应该怎么处理??
这类事件应该怎么处理??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宝鸡的一位青年!
去年夏天晚上,玩的时候看见一女孩在我们村口准备撒尿!(当时那边好多人)当时感觉有点败坏形象,有点气愤就说:“哪来的女孩,不知道羞耻,难道这么多人就要在这撒尿吗?”这是对我朋友说的!当时那女孩听见后简直就像一泼妇一样破口大骂!我怕丢人就没有理会她!她们一起还有好几个男孩,就那么骂骂咧咧的就走了!我也没理,过了一会我在回家的路上被他们拦截住,其中一个男孩说:“你是不是刚才说她了?”我回答:“是,怎么了?”就那样一来二去的他们五六个人把我围住不让我走,我说:“让开,你们想干什么?”他们说:“等一下你就知道了!”而且其中有人说快打电话,问他们到哪了,另一个回答说打过了,开的车,快着呢!我一听情况不妙,人家还叫了人了,我就把我们村玩的好的几个朋友叫了一声。(他们就在不远的地方玩)。我的一个朋友刚过去站那问了句:“怎么回事?”话音刚落,就不知道被谁用什么东西把眼角打破了。(最后具他说是皮带打的)。我一看急了,就和他们打在一起,当时天比较黑,再说好多人撕打在一起什么都看不清楚,最后我们村的好多人都过去帮忙,他们也就落荒而逃,就在我要走的时候他们叫的人过来了,他们说报警,我说报吧,我走了,你们随便。因为当时也不知道自己伤势如何,只感觉手和脸上都在流血,好是疼痛,就走了,回家之后看见手指头上一个好宽的伤口好象是被刀子划伤的,不停的再流血,当时因为怕若父母生气也就没敢声张,骑着摩托就去了县城。(我在县城工作,偶尔回家一次)。第二天我去包扎了一下伤口回到租住屋不久就接到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我也过去作了笔录,就是把当时的情节描述了一下,但是民警非要问我当时我们都谁参加了,因为当时很混乱,也比较黑,我就看见一两个,别的我也不知道有谁。然后听民警说对方有一个人腿上有刀伤,是匕首所制,他们就老是问我是不是我的,我当天傍晚才从县城回的家,然后就出去玩了,这件事情就不在预料之中,我怎么会有匕首呢?我一再否认!最后我因为工作就来了北京,在我来北京之后,一直就没有接到什么通知 。(因为我父母为了这事都和我闹的分家了,所以出来之后也没有和家里联系,处于赌气吧)就在前几天,偶尔和朋友聊的时候朋友说叫我给我家打个电话,可能有事,我和家里联系后才得知,我们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内容上说处罚我六千块钱,我想问一下这种单一的审理判决合理吗?而且法院还说如果我两月之内不执行此判决他们还要强制执行,我想问您强制执行是怎么回事??如果我要上诉可以赢的了吗?就算赢是不是也要花的更多呀??
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1114(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0-04-02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