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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是否需交个人所得税
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是否需交个人所得税 我是黑龙江省的,我是国家公务员,现在单位补发以前年度工资,是应将补发数合并到到当月交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分摊至具体月份交个人所得税?还是不够起征点不交个人所得税?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徐秀凤(黑龙江-七台河)
提问时间:2012-06-23 06:0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林传雄律师
2012-06-23 08:48
一般是按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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