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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以我的名义做担保人进行民间贷款,我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以我的名义做担保人进行民间贷款,我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2012年离婚,离婚后男方一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以我的名义做担保人进行民间贷款,由于男方长期未还贷款即将被放贷方起诉,请问我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我应该做好什么法律准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xddj1……(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03-1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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