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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有关工伤保险理赔事宜 我公司员去年11月21日上班途中,骑电瓶车与行人相撞,自己受伤,经交警解决,各负50%责任,行人赔了2000元。事后觉得不舒服,去就医,用去11000元左右。当时本人和家属没有来工司所说,公司以为交警处理结束。后来2012年1月要求工伤认定,结果受理,鉴定为10级。社保只赔了伤残补助费,不赔医疗费,理由是超过30天工伤认定申请期。1、现家属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理由成立吗?   2、可以通过交警追溯行人赔偿医疗费吗?   3、现家属要求单位赔偿就业补偿金(已辞职),理由成立吗?    4、如果赔偿是多少?   5、新老员工有区别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oyus……(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6-22 21:5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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