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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是一个公司在职一个,在2015年负责一个门店装修
你好律师 我是一个公司在职一个,在2015年负责一个门店装修 你好律师 我是一个公司在职一个,在2015年负责一个门店装修,整个合同95000元,另外增加了20000元,装修款是我从公司发起流程借款,之后给装修公司,在借款过程中,有写借款的目的与用途,在支付给装修装修款过程中,有银行转款78000元,有现金支付12250元,质保金4750元2年以后给支付,在公司向装修公司核查支付装修款过程中,公司告诉我说装修公司表示,他们只是收到银行转账7800要,没有给现金12250元,同时增加的20000元预约没有明显,公司也不认可。 后我向装修公司了解到,公司与装修公司说法不一致,同时装修公司给公司核查人员写的证明材料公司不给我看,经过我向装修公司了解,他们给公司核查人员写的证明材料是证明了收款方式是转款与现金合计90250元+20000元增加项目的款项。 我经过与公司核查人员沟通,我先退公司不认可支付给装修公司现金12250元与公司不认可的增加项目的2000月,合计32250元。之后我去找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表示愿意证明他们确实收到转款78000元,收到现金12250元,增加项目款20000元。然后向公司申诉,要求他们在我的申诉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不要向全公司员工通报。 但公司在我还没有完成申诉的情况下,并且是我退款的当天就向全公司员工通报说我贪污装修款。并且在我退还公司32250元的基础上在罚款6倍。 我请问一下律师4个问题 1*公司与装修公司说法不一致,装修公司可以给我证明我给他们的全部装修款,但公司不认可,现金办法以及增加项目款,公司没有要求必须给装修款是银行转款,请问公司合法吗? 2*公司在我没有完成申诉之前通报 ,公司这样做是否妥当。 3*公司是否有权对我6倍的罚款。 4*公司对我的罚款是否违返劳动法罚款不能超过当月公司20%这样的规定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3-12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