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不予立案的案子怎么办?
你好 什么案子呢
你好,什么案子嗯。什么案情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也可向不立案的公安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