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夫妻感情不合,我想离婚,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
您好,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发生您身上的情况属于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经济收入一般并不是抚养权分割的硬性条件,无论小孩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您的孩子没满两岁的,一般会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有以下三种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因为你们的小孩到现在还不满两岁,实践中法院一般将2岁以下的小孩判决给女方抚养照顾,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无论是生活上还是情感上都比较适合由女方来抚养,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存在。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