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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之前办理一张信用卡,是我本人去那种专门给人办理信用卡的公司办理的
您好,请问,我之前办理一张信用卡,是我本人去那种专门给人办理信用卡的公司办理的 您好,请问,我之前办理一张信用卡,是我本人去那种专门给人办理信用卡的公司办理的,可信用卡审批通过发卡确没有到我本人手里,直接邮寄到了办理信用卡的公司,也不是我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信用卡所属银行窗口激活的,至今为止信用卡也没到我本人手里,现在通过查详细征信发现,我名下两张信用卡已被透支三万多元,请问律师,不是我本人持有效证件到银行激活而是办理信用卡公司不知用什么方法激活信用卡,这是正确的吗?银行有责任吗?我会受法律责任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3-11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