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儿子共同拥有一套拆迁房,目前儿子一家住着,在村委会记录中这套房子写的是父亲赠予儿子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也就是对主张赠与提交相关证据的
您好!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就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子无关。在父亲死亡后,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儿子作为继承人当然要受上述规定约束,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也不能说是“父债子还”。继承法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发亲还债的义务。
欢迎详询!
需要结合案情证据 处理
没有义务替父亲还债,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要结合案情证据 处理
你好,不需要。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建议来电详询
赠与不需要还债
你好,不需要。
不需要还债。
你好,委托律师解决,欢迎来电详析
需要根据产权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