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 我哥在广州的一间民办学校里的学生处工作,还有一年半的合同.学校为其买了社保!社保里的养老保险他只缴纳了四个月!不久前因病死亡,我想咨询一下:学校是否一定要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来补偿?
根据其第十条规定:补偿的十五个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广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780元),但学校却以它的什么广州社保缴费基数2200元来算!我不明白!!
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能否胜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angj……(广东)
提问时间:2010-04-02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