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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离职期间报销问题?

北京生育险离职期间报销问题? 专业问题,不懂的不要回答,要详细答案,最好有凭据。
北京外籍女职工,2月21日生的小孩,
我在5月28号休完产假120天后办理了辞职,保险状态存续到6月25号,6月14号提交了全部报销资料,已经上报社保中心,
今天单位说可能报不了,要我把公司垫付的津贴还给公司,要报销也可以,自己找一个代理,让代理去办理,但是基数就变成2600,在生育和产假期间原公司给上的是3600,按照计算3600/30*120应该是14400,如果这样就成了2600/30*120=10040,少了4000多!

这样合理吗?合法吗?可以要求社保按照原单位缴纳基数报销吗?社保要求报销过程中也要保险是存续状态吗?在产假休完之后辞职,再找一个代理公司上保险就会变成这个代理给上交的基数来报销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lun……(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2-06-22 13: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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