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 女方起诉离婚,歪曲事实说在婚姻期间男方有家暴侮辱她人格方面的事,现要求1.离婚后2周岁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每月给于2000抚养费到18周岁。2.女方嫁过来的家电归女方所有。3.分割共同财产2w。4.付1000元精神损失费。但事实是,刚协议离婚时,1.小孩在女方家一个月里,眼角摔破了纷了3针,没多久又手摔断了,以及在带孩子的过程中,一直把小孩关在房间里,不让其出去玩。2.女方嫁过来后就没有出去工作过。3.目前女方没有稳定工作,无法抚养小孩。且协议离婚到现在半年多了,小孩一直在男方家里,女方也没来看过。4.陪嫁的家电是因为男方给了10多万彩礼,女方才陪嫁的。目前这种情况,孩子判给谁可能性大,还有女方的四点要求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7-03-10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