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侄女去唐县的路上发生车祸,8号责任认定书下来,对方全责。但是从出事故后对方始终没有露面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你有没有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信息?事故是发生在北京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因为我不清楚你具体是想问哪方面的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可以起诉,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建议保存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您好,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可以起诉对方
法院起诉解决。
您好,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