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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期房,之前首付不够,只付了5万,开发商为了把房卖出去

买了一套期房,之前首付不够,只付了5万,开发商为了把房卖出去 买了一套期房,之前首付不够,只付了5万,开发商为了把房卖出去从银行套钱出来就把剩下的6万7先给我垫出来,我打了张欠条,约定还款时间是和交房时间一样的,都是15年12月30号,结果开发商违约交房直到16年5月20号才收到交房通知书,我也就一只没有把剩下的钱还给他们,到了5月30号去结清的,当时也没提利息的事就把欠条还给我了,现在这边统一清算违约赔偿,按合同是日息万分之二,可以赔10100,但是那边提出说我那6万7也要赔偿违约利息,利息要算2分!算下来要6600多,我由于大意当时写欠条没有在乎到这个利息问题,请问这个2分的利息合法吗?当时没有提利息还了欠条,现在又提出来生效吗?我该如何操作?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睿轩睿轩(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7-03-0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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