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车辆馈赠纠纷
车辆馈赠纠纷 您好,我 在九龙坡一家企业做高层管理,签署劳动合同10年,已经履行5年,2011年1月企业法人给我们几位高管人员每人配车一辆,价值18万,并免费转户给我个人。同时签署协议一份,大致类容为:该员工在企业工作满3年车辆无偿过户给员工,员工中途离职,则员工需要向企业交纳一定金额才能获得车子,车子主要用途为员工办公使用。但是协议并没有界定企业主动辞退员工车子该怎么办?也没有界定员工主动辞职车子该怎么办,在此期间车子保养、保险费用均为我个人承担的。
2012年5月企业先把已经过户给我的车子以哄骗方式(说企业贷款需要抵押)过户回公司后,企业法人找其他不成立的理由辞退我,请问此车子是否属于有条件馈赠?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获得适当的补偿?该走怎么样的法律程序?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周123(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2-06-21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