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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有关生育金问题

有关生育金问题 我是一家国企银行的派遣员工。进入单位目前有3.5年。刚进入单位时,我们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在我们银行一共合作的有两家派遣单位。最终和哪家派遣公司签订,并非我们选择。当时面试通过后,单位直接电话通知去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现在由于国家规定生育金是按单位的平均工资计算。导致我们同一个职位的许多同事,由于分别在两家派遣公司,拿的生育金是差非常多的。一家派遣单位有1.2W一个月,另外一家只有3000多。当时咨询了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人事部表示这个问题他们没有办法解决,这令我们觉得非常不公,现在想咨询有一下几点:
1: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员工制度是否合法,之前我们的工牌上都会印有派遣员工的字样,但去年开始全部换掉工牌,把派遣员工的字样改为自己的工号。
2: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问题,还是只能像人事部所说的,用人单位是按国家规定办事,也没有办法解决此问题。如果如用人单位所说没有办法,那我们这些和平均工资少的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的员工,只能自认倒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桃小熊(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6-20 21: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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