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没有劳动合同,突然解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没有劳动合同,突然解聘,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只在一个简单的管理制度上与老板都签名了。刚开始在那个公司工作的几个月都是比较早就到公司,后来去年10月份的时候在去上班的路上出了事故,脚伤80%好后便又开始重新骑车去公司,因为离家太远,所以每次都在路上花费好长时间,所以早上一般都在8:30-9:00之间到公司,(公司工人上班时间是7:30。)但是老板经常口头说可以晚些,网络销售不需要很严格的时间限制。 可在今年6月18日晚上老板突然发短信说从第二天起必须8点以前到公司,但是路上车多,又比较远,我给他回短信说到不了。第二天上午到公司没多长时间,老板又说必须做到8点以前到,如果做不到就走。且即刻下逐客令。而且和我说订货的客户信息让我回家后给他发邮件过去.到目前为止,公司5月份至离职的工资,提成都没有发。公司每次发公司都是老板娘写个简单的便条,注明月份和工资数目,然后给我们现金。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是按时休息,且每次发工资都严重拖欠,3月份的工资要到5月初才能领到。
我想先给公司的老板发个邮件,给说一下让他们在25号前把这块补偿打给我。
1. 工作时间超出一个月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2011年2月16日至2012年6月19日)37500元 (2500元*15月=37500元);
2. 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代通知金2500元;
3. 拖欠的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18日工资3994元.
4. 工作满一年零4个月的经济补偿3750元.
5. 补缴自在公司工作之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的社会保险费.
这样要求是合理及合法的吗?还有就是像他这种突然单方口头解聘的情况,在离职后我还有义务把正在生产的订单的客户信息再转给那个老板吗?
如果我给他发过邮件去之后,他没有给按照上面说的时间把款项打过来,我下步该怎么办?谢谢。找劳动仲裁还是可以直接通过律师投诉到法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sie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6-20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