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去年腊月订婚,给女方彩礼六万多,现在女方怀孕了!女方要退婚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