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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无故杀人未逃逸要判多少年

无故杀人未逃逸要判多少年 我姑姑在厦门开店有天一个人说住店然后说热水器坏了叫我姑姑去修,结果趁我姑姑不注意用水果刀捅了她30多刀后邻居来敲门才跳窗逃逸,1年后被抓获,经法医鉴定:“被鉴定人遭受他人持锐器作用受伤,致全身多处刀刺伤:双侧创伤性血气胸,多处皮肤挫裂伤,给与预防感染,止痛,止血,吸氧等处理,目前本所检见其损伤后遗留的疤痕约站全身皮肤总面积1%以上(尚未达到5%)比照GB/T-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J.十级.3,条款之相关规定上述损伤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伤残.”这样要判多少年?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kes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04-0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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