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样算不算敲诈
这样算不算敲诈 一女孩在今年2月的时候经朋友介绍认识一男孩 男孩封给女孩一个见面红包 大概3000多元 2人没经常在一起也没发生什么男女关系 平时也很少联络 在今年5月的时候经朋友介绍认识另外一个男孩 没多久就结了婚 前不久这女孩的前男友知道了 就问女孩要赔偿 女孩同意退前男友封的红包 但男方说要2。2万元 女孩不同意 说我又没用那多 为什么要赔那么多呢 男方就打了女孩 女孩就报了警 2方就在当地派出所协商 但没协商好 女孩就回现在的男方家了 而女孩的前男友就跑到女孩的家里天天闹 说不给钱就在你们家吃住 现在把女孩家的门都给打烂了 而女孩的前男友说的那2。2万元 有很多都是男方自己用的 并不是女孩拿的 比喻说什么交了女朋友了 几个朋友出去喝酒开房 女孩以前在安徽做事 有次男方从湖北到安徽去看她 路上的开销 现在都要女孩负责 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 有些连女孩都不知道的吃饭开房的帐也要女孩负责 请问下 这样这个前男友是不是太过份了些 女孩并不是不退前男友的钱 只是觉得前男友太无理了开口要2。2万 女孩说如果是我用的我就退给你 不是我用的为什么要我负责 谁可以给我点建议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087……(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6-2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