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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信捆绑销售问题的投诉
关于中国电信捆绑销售问题的投诉 我于2012年6月18日到杭州中国电信德胜路营业厅办理电信业务,其中我对我要办理的电信业务中,关于“天翼短信5元包月”我认为我不需要,这有捆绑销售之嫌,是否可以取消。当时处理业务员说,他没有权力,要向中国电信反映,后我打10000号向中国电信反映,中国电信324号告诉我,这不是捆绑销售,当时我提出:您是否能代表中国电信说“这不是捆绑销售?是否捆绑销售的定义是否能由中国电信解释?”她说:可以,有权力。
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依据本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经营者在进行捆绑销售时,如果是强行将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种类的产品或服务捆绑在一起销售的话,就有可能违反本条规定。如果是在没有违背消费者的意愿的情况下捆绑销售或者附加合理的条件是不违反本法的规定的。
我恳请中消协就我上述问题中国电信是否涉嫌“捆绑销售”做出公断,并对中国电信违法事宜,给出处理决定。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_qq……(浙江)
提问时间:2012-06-20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