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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在小区因为避让对象车辆倒车碰倒电瓶车上的阿姨,腿和手部擦伤,要求赔付一个月的误工费。

在小区因为避让对象车辆倒车碰倒电瓶车上的阿姨,腿和手部擦伤,要求赔付一个月的误工费。 如题,当时立刻陪同去医院拍片,查看结果骨头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擦伤,开了药,后来因为阿姨刚找到工作上班几天,现在公司让她辞退,现在让我赔了一个月工钱2500元。私了,我写了一份收据,并且提到此事不再追究责任。双方签字按指纹了,只不过她签的名字和医生写的单据名字不一样。这样以后对方在找我可以不认吗,对方租房在一个小区。好尴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wei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7-03-0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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