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的房租合同2月7号到期,4号通知房东不续租,这样的话
你好,我的房租合同2月7号到期,4号通知房东不续租,这样的话 你好,我的房租合同2月7号到期,4号通知房东不续租,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拿的到押金吗?合同上第四条: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1200元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凭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合同上第七条: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请问这样我能拿的到押金吗?房东应该退还我押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nie(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7-03-06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