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母亲因工作劳累多次辞工未得到批准导致精神分裂
母亲因工作劳累多次辞工未得到批准导致精神分裂 我母亲去年(2011-4-28)来东莞与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到10月份公司做了工作调整,且工作比较辛苦,每天加班到十一点,她想辞职,她就提交了离职申请书,十一月份交给她组长,申请辞职时间是2011-12-25(公司制度如需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但组长说年底生产紧张,不允许辞职。我就去找组长辞到年底放假2012-1-17,组长说考虑下,我就让我母亲留下了。但后来她在工作中遇到些事情,不愿留到年底放假并再次提出离职,还是没得到公司的同意后,因为此事导致我母亲在工作时突然行为反常,跪在地上,嘴里说着别人听不懂的话,不让人靠近,好多同事在看着,事发那天是2012年元月7日,元月9日由于精神不正常没去工作,公司与我家里沟通说第二天我父亲会过来接我母亲回家照看,但后来公司当天下午就决定将我母亲送回家中,批准了我母亲的离职申请书,给我母亲结算了工资。送我母亲回去时公司说”回家后要怎么治疗就去,费用公司会报销部份”。回到家后我哥哥照顾我母亲近半年的时间,但都没什么效果,后来送去精神病院长确诊是精神分裂症。我们家因为母亲的病花去三四万元,但公司确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报销部分费用,只是在二月底我请假回家时给过我三千六百元,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而并非补偿,如今我母亲在精神病院治疗,费用还没着落,公司撇清关系,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36……(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6-19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