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今年17岁,由于家庭困难在外打工。与同单位一女生关系好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正当防卫的除外。
面临民事赔偿 根据鉴定决定是否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