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在一家公司工作时,上级主管让我去领一些其他员工需要用到的物资

在一家公司工作时,上级主管让我去领一些其他员工需要用到的物资 在一家公司工作时,上级主管让我去领一些其他员工需要用到的物资,因为,领取人只能写自己的名字,不能代签,所以我在签领表单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我把物资交给同事以后就再没碰过,现在物资在其他同事手里丢了,单位追究我的责任,让我赔钱,因为签领表单上写的是我的名字,这种做法合理吗?我可以选择不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3-03 13: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