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商品维权
商品维权 专家好!我母亲80岁,身患风湿病,在一店买了5盒风湿骨痛产品。服用2盒后发生胃出血,送医院抢救治疗半月。现找工商所投诉答:要医院出据是因该产品导致出血的证明;要我们出据买此产品时商家曾宣传产品有治疗效果的录音证据[现知该产品为食字]。请问专家,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工商所的说法吗?
如果工商所的说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那我们就只好起诉了,具体如何起诉请您们指导!费用我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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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bcom6……(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4-0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