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以前2007-2009离婚三年,当时两个小孩我老婆一个都不要
还是委托律师处理比较好,这么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没有律师免费告诉你怎么做,因为律师免费解答的都是一些简单的案件,复杂的案件律师是收费的,因为律师的吃喝拉撒都是被收费的。
通过诉讼解决吧
夫妻双方一起生活,有相互照顾、扶助的义务,如果一方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不管不问,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遗弃,这种情况下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可以让她支付前一次离婚这些月里未支付的抚养费。此次离婚后,她仍应该继续支付!
你好,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一般都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若你抚养小孩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包括之前32个月以及这次离婚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