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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办理“五险”一金是违规吗?要怎么申诉?

单位不给办理“五险”一金是违规吗?要怎么申诉? 我是2000年通过社会招聘进**公路局下属收费站的一名职工,从参加工作以来,单位一直未给办理“五险”一金,之前签了两、三年的合同。合同上规定由单位将养老、医疗两项发到工资中(参照标准较底,不是当年社平工资基数),由个人自行缴纳,其他的失业、住房等没有提,也没有发到工资中。之后就再也没有签订过合同,但我还是一直在单位上,到现在快13年了。请问:
一、现在要求单位给补办13年的养老险手续可以吗?
二、工作年限超过十年,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也就是无固定期限用工形式了?
三、如果今后收费站因全国、全省大的政策规定撤消后,我们能否享受由公路局再就业的安置政策?
四、如果收费站撤消后,不给安排工作,像我们这种长时间的用工,单位应该如何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零玖幺陆(陕西)
提问时间:2012-06-1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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