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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所在公司跟兴越公司合作为其供货。当时我替装潢公司写了一份欠条
三年前我所在公司跟兴越公司合作为其供货。当时我替装潢公司写了一份欠条 三年前我所在公司跟兴越公司合作为其供货。当时我替装潢公司写了一份欠条,第二年装潢公司给他重新出具了欠款协议。约定了欠款总数额,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他们双方都签了字,我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他当时并未归还我写的欠条,理由是万一公司不付款他需要我作证。今年他却用我写的欠条起诉了我。他没有起诉公司。协议只有一份原件在他手上,公司存留的也是复印件。我只有一张原件协议照片和公司监理书写的证词,还有一份合同能证明加工费我们约定的是装潢公司支付。我还能做什么证明这份欠条不是我私人欠他的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7-03-01 14:25